大量境外客戶參與二手房交易,在交易過程中,以下情況需要公證。
買賣合同公證。主要針對房屋買賣當中交易一方為境外人。根據上海有關政策規(guī)定,在房屋買賣過程當中如一方為境外人,則買賣合同必須經過公證后方生效,否則將無法送交易中心交易。根據上海市公證處出具的收費標準,房屋總價為人民幣50萬元以下的,買賣合同公證費為總價的0.3%+100 元;房屋總價為人民幣50萬元以上的,買賣合同公證費為總價的0.25%+350 元。
委托公證。主要指上家或下家無法親自辦理相關房產過戶手續(xù),只能委托其他人或中介公司辦理相關公證手續(xù)。由于手寫委托書無法確認其真實性,交易中心一般會要求無法親自到場的當事人出具公證后的委托書方能為其辦理相關的過戶手續(xù)。由于現在二手房大多通過中介公司來交易,中介公司為方便交易一般會要求客戶辦理委托公證手續(xù),所以不論是境外人還是本地人,在二手房交易中都會辦理相關的委托公證手續(xù)。委托公證費則因委托內容的不同而分為人民幣300元至 500 元不等。
貸款合同公證。境外人在上海購房如需貸款,則其貸款合同必須經過公證處公證生效。只有經過公證后的貸款合同,交易中心才會受理并辦他項權利證明。貸款公證費為貸款額的0.3%。
贈與公證。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中還有一種贈與方式,即業(yè)主自愿將房屋贈與他人,并要求將房屋產權人名字進行更改。贈與行為必須進行公證。有的人可能會認為將房屋贈與他人,費用會比出售房屋少。其實,在不考慮房屋價格的情況下,贈與所產生的稅費比買賣產生的稅費要高。贈與公證費為合同總價的2%。
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公證。雖然現階段部分期房轉讓可以不經發(fā)展商同意進行交易,但是發(fā)展商不愿提供相關的預售合同。交易中心規(guī)定,交易雙方必須提供足夠的預售合同方能交易。因此,下家必須拿上家的預售合同辦理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共六本以上的合同前往交易中心辦理轉讓手續(xù)。這種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收費為人民幣300元至700 元不等。
涉外房屋買賣須知
關于涉外房屋的購買對象:
根據《關于用僑匯購買和建設住宅的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華僑、歸僑、僑眷、港澳臺同胞可以用僑匯在中國國內購買和建設住宅。凡有城鎮(zhèn)正式戶口的,均可用僑匯購建住宅;原籍在農村,在城鎮(zhèn)沒有親友的華僑,原則上在農村購建住宅,如要求在城鎮(zhèn)購建住宅,需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
根據有關規(guī)定,華僑、港澳臺同胞、外國人在中國國內購買商品房時只能購買用外匯支付的外銷商品房。對于臺灣同胞,有些地區(qū)有特殊的優(yōu)惠政策,根據北京市《鼓勵臺灣同胞投資的若干規(guī)定》,臺灣投資者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購買內銷商品房。境外人士在國內購建的房屋,屬于個人私有財產,可以在國內私有房屋市場上出售、交換,也可以繼承和贈送,但必須到房產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
涉外商品房涉及的主要問題:
。1)關于商品房共有人產權分割問題。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購買一套或多套房屋時,一定要在《北京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中注明每一個共有人占商品房建筑面積比例,以便商品房產權分割和申辦房地產權屬證件。
。2)外國企業(yè)和外國公民的中文名字問題。在辦理外銷商品房預售、預購登記手續(xù)時,如果外國企業(yè)、外國公民的證件、文書是外國文字書寫的,應同時附交經公證和認證的中文譯本。這樣每一個外國企業(yè)、外國公民都有其對應的中文名字。在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中買方一欄應填寫中文名字。
。3)證明個人身份問題。個人購房委托他人辦理的委托公證書應同時公證其個人身份證件,否則市房地局無法確認其身份。比如華僑,只公證其護照,而沒有公證其長期居留證,就不好確認其華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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