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惡意欠薪入刑
惡意欠薪罪擬納入刑法一事,昨天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上得到大多數(shù)委員和列席會議的代表的支持。主要意見是惡意欠薪罪入刑,凸顯我國法律對民生保護的加強,同時委員和代表呼吁簡化維權程序,體現(xiàn)預防犯罪的立法目的。
條款內容應避免浪費司法資源
>>觀點
刑法修正案草案關于惡意欠薪的相關規(guī)定中限定,惡意欠薪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這一條款規(guī)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喬傳秀表示,惡意欠薪入刑,凸現(xiàn)了我國法律對民生保護的加強,必將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但該刑法條款的設計應盡量為履行欠薪義務留出空間,因為將惡意欠薪規(guī)定為犯罪的重要目的是為了預防犯罪,因此建議將該條款中的“提起公訴前”修改為“開庭審理前”。
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周光權說,惡意欠薪通過一定程序,確保勞動者拿到勞動報酬即達到目的。因此需要規(guī)定一個特殊前置的措施,但是“公訴前支付勞動者報酬就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可能浪費司法資源。因為司法活動都有一個流程,這種案子是公安機關立案,經(jīng)過很長時間的偵查立案,然后案子到了檢察院,檢察院要審查起訴。如果在起訴前支付勞動者報酬,就不追究刑事責任了,公安機關辛辛苦苦地把人抓起來了,檢察院可能也批捕了,到了公訴前又把人放了,可能浪費了司法資源。
欠薪罪為社會公平提供法理保障
>>記者觀察
故意欠薪情節(jié)嚴重者將面臨“入獄+罰款”的刑罰。
由來已久的欠薪難題,等來了刑法“出面過問”。
回首7年前,溫家寶總理替重慶普通農(nóng)婦熊德明討要工資,打動了國民,同時也在中國掀起了農(nóng)民工工資清欠的討薪行動。
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目前對于欠薪,通常的做法只是要求企業(yè)整改,稍重的處罰也只是罰一點拖欠工資的補償金。這點罰款對企業(yè)而言,根本就是無關痛癢。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的欠薪違法行為雖都有明確規(guī)定,實施現(xiàn)況卻不盡如人意!秳趧臃ā分蛔髁嗽瓌t性規(guī)定,并沒有具體的處罰細則。
另一個不容忽視的背景是,我國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已箭在弦上。雖然改革草案尚待發(fā)布,但“調低擴中限高”的總體思路已然清晰。只是它面臨的現(xiàn)實障礙也不容小視。
從全國工會組織目前調查所了解的情況來看,61%的職工認為普通勞動者收入過低是當前社會收入分配中最大、最突出的問題。
在此情況下,全國總工會今年年初表示,將進一步推動有關工資分配的立法,同時建議全國人大對刑法進行修訂,增加“欠薪罪”,明確對欠薪逃匿等惡劣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對此高調應和者,不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這樣的事關收入分配改革的要害部門。該部官員表態(tài)稱,有關“欠薪入罪”的正式建議,已經(jīng)遞交國家立法部門。
就此,“惡意欠薪罪”已成水到渠成之勢。
而可以料想的是,“惡意欠薪罪”的增設,將以其“居高臨下”的法律地位,為勞動分配和社會公平正義,提供強大的法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