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離婚時如何分割
兩種法律關系即房屋所有權法律關系和按揭的債務法律關系。
三種類型即:
一、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的,且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為個人財產,按揭的貸款為個人債務。但婚后償還貸款的部分屬于配偶方出資清償的應當予以返還。
二、雖然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也出資的。首先房屋的產權屬于產權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余沒有歸還的債務屬于其個人債務,但對首付款和已經償還的貸款中屬于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三、雖然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是基于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仍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按揭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但分割時要一并考慮,當事人出資額的比例懸殊、未共同生活或存續(xù)期間的較短的?梢詤⒄粘鲑Y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不拘泥于平分。
甲與乙相識,彼此感覺都很好。為表示真心相愛,于是他們合伙買了價值83萬的房屋。4個后辦理結婚登記。但真正在一起生活后,才感覺彼此性格不和,便提出分手。對解除婚姻毫無異議,但對房子的分割卻達不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