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小潘偶然看到了一個紀錄片,講述的是主人公從懷揣300元打工、到后來開飾品公司做大生意的致富經歷。小潘很敬佩他的聰明勤奮,也對飾品行業(yè)發(fā)生了濃厚的興趣。上網了解了行業(yè)情況后,就與他們聯系了。接電話的趙小姐說:“您只需找好店面,交完押金,一切由總部完成,保證交給您一個生意紅火的連鎖分店!边承諾了很多加盟后的服務,比如營銷專家上門策劃指導、退換貨、返還押金等等“零風險”經營。
紀錄片讓他對公司有種先入為主的信任感,條件又很誘人,小潘更信任了。趙小姐又說:“現在是12月底了,2005年1月1日開始要收取加盟費2萬元,您最好能在此之前簽合同!如果不能來,可以交2000元定位金嘛!您先把位置定住,我們按您匯款日視為簽訂日,這樣您就不必多花2萬加盟金了,咱能省2萬干嘛不省呀!”“如果不想加盟了,定位金能不能退?”趙小姐很肯定地說:“能退!”小潘心里有了底兒,但他不忘由問了一句:“退的時候麻煩嗎?”“不麻煩!加盟我們是零風險嘛!”既然這樣,還猶豫什么,小潘第二天就把2000元匯入指定賬號,3天后,他收到總部寄來的光盤、手冊、合同和收據。
他發(fā)現客戶代表一欄,清楚地簽著趙小姐的名字,有幾處條款還模糊不清,于是,他決定親自去一趟總部。在去之前,小潘向趙小姐提出要自己當地已有加盟商的地址,想了解他們的經營情況?哨w小姐推說手頭沒有資料,允諾查后回話。可在小潘登上火車前幾個小時,仍沒有收到回話。等車時,小潘便在周圍考察飾品小店,無意中,他驚喜地發(fā)現了一家加盟店。仔細看了看店里的配貨,向店主了解加盟前后的事兒,發(fā)現情況不妙!
“你會大失所望的!我是12月中旬開業(yè)的,配發(fā)的第一批貨我就退回了1萬多元,檔次太低,款式陳舊!我店里賣得好的貨都是我另外代理的,他們的貨賣不動!”這離小潘的預期實在太遠了!
站在店中,小潘撥通趙小姐的電話,她是小潘的客戶代表嘛!趙小姐首先抱歉沒有及時回電,然后說:“查了檔案,湖北沒有開業(yè)的加盟商!”小潘的心一下就涼了,他當即要求退定位金。可趙小姐又說她現在有事,1小時后回話。沒等到回話的小潘再次打通電話,可這次接電話的卻換了一個人,小潘問公司是否在收加盟金,龔小姐說:“沒有哇。”小潘簡直要暈倒了!這么說,那個趙小姐說的都是假的?
小潘要求趙小姐接電話,說明了要退定金的三點理由:1、根本沒有1月1日以后收取加盟金這回事兒;2、故意隱瞞湖北加盟商的情況;3、定位金能退是你親口承諾的!趙小姐語塞。找趙小姐沒用的情況下,小潘找到了公司的營銷總監(jiān)。沒料到他首先否認了趙小姐的身份,說她只是個接線員!又說定位金就是定金,一般不退!小潘徹底失望了,還沒加盟就白白損失了2000元,加盟以后會怎樣,他想都不敢想!
加盟陷阱隱蔽多樣逐條識破有招可防
都說大樹底下好乘涼,可當你看好連鎖加盟的模式時,千萬要擦亮眼睛。如何避免加盟陷阱呢?宏觀地看,商務部在2004年12月31日出臺了《商業(yè)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05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掇k法》對特許人資格做了明確規(guī)定,即“2+1”規(guī)定:兩個直營店,一年以上經營業(yè)績。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兩家經營一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營店。
微觀地看,加盟陷阱也有招可防。常見的加盟陷阱有:(一)販賣機器:這類項目通常集中在彩擴店、洗衣店、咖啡店等依賴大型設備的加盟項目中。這類連鎖店,說是特許加盟,實際上是在賣機器,或者只是為了收取高昂的加盟費,這是目前特許加盟展會上最常見的現象。在某展會上,一家生產浴箱的公司列出的加盟條件是:不收加盟費,只需購買他們的機器并一次進貨30臺就可獲得縣一級的市場代理權。他們雖喊出了免收加盟費的口號,打的卻是賣機器給加盟者的主意。一旦該公司圈錢后便逃之夭夭,處于弱勢的加盟者只能是賠個底朝天。
對策:考察機器在市場上的正常價格,如果他的機器價格明顯偏高,且機器費用占了加盟連鎖金額的大頭、甚至是全部,你就要警惕了。
(二)當場繳納定金:很多加盟者只憑總部口頭或書面說明就草率簽約加盟,等到有糾紛時到總部一看,才發(fā)現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根本沒有連鎖經營的能力和經驗。越是來者不拒的加盟總部,越可能有問題。特許經營“牽一發(fā)而動全身”,一家店面出問題會牽連到所有店面。因此,正規(guī)的加盟總部為了要求維護品牌形象,對加盟者的資格審核極為嚴格,包括加盟資金門檻、履約擔保、進貨渠道等。如果盟主對加盟者不加考察,只需當場交了加盟金,立刻就可以加盟的話,你就要小心了。
對策:親自去總部、自營店考察,還可以要求總部提供現有加盟店的家數與地點信息,進行暗訪,千萬不要在沒有調查研究之前就草率地繳納加盟費或定金。
(三)短期回收成本:有的連鎖企業(yè)盟主承諾只需交幾萬元加盟費,就提供業(yè)務培訓,并負責廣告投放和店面裝修。他們承諾,即使無任何從商經驗的加盟者,憑借這個搭建好的“平臺”,只需半年就能收回成本,并迅速盈利,每年可有數萬元的純利。但加盟商一旦加入該連鎖體系之后,卻發(fā)現投資成本遠不止原先所說的金額,事前的承諾根本不到位,折騰兩三年后仍不能收回成本。加盟項目都有一個投資回收的過程,一般來說至少要經營一年之后,才有盈利的可能,對于那些聲稱的利潤多高、盈利多快的盟主,就要多一份懷疑了。
對策: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注冊企業(yè)已從審查制改成登記制,因此,盟主所稱的回報率并沒有接受過任何政府職能部門的考察,加盟者必須自己仔細判斷,全面了解產品的真實成本、銷售價格、平均日銷量、日常支出、正常盈利等等,萬不可聽信總部的一方之辭。同時,也可以進少量的貨試銷,以此判斷加盟后的盈利狀況。
(四)參觀樣板店:這是最常見也是最隱蔽的加盟陷阱。有的連鎖總部做幾個樣板店,再通過前期包裝、造勢之后就開始圈錢,樣板店包裝得很誘人,可一旦釣到加盟者之后,卻只顧收取加盟費、管理費,別的事就什么也不管了。
對策:多考察幾家加盟店的經營情況,不要只看總店推薦的加盟店,因為那很有可能就是盟主特意制造的“樣板”,最好自己隨機抽查幾家加盟店。
(五)完美的回收承諾:某些特許加盟授權方,承諾可以收購加盟方的產品,但他們會在合同上注明產品標準,這種標準又很模糊,加盟商生產出產品后,總部就以不符合要求等各種借口拒收,加盟者只能吃啞巴虧。
對策:合同是保障自己權益的關鍵,必須將所有與自己切實利益相關的條款落到細處,如果自己在這方面能力有限的話,請一名律師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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