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7月3日廣州市社科院發(fā)布的《2008中國廣州汽車產業(yè)發(fā)展報告》,“在廣州市,平均每月的養(yǎng)車費用為2000多元,高過美國”。曾在美國生活開車的廣州市社科院副院長朱名宏告訴記者,在美國養(yǎng)車費用都低于廣州,支出基本只來自于油費和停車費,油費現(xiàn)在是4.76美元/美加侖,停車費也很便宜,“沒什么年審費”。(7月4日《信息時報》)
當前,養(yǎng)車成本過高是一個有目共睹的事實。記者在廣州采訪過許多車主,他們普遍反映,加油費、養(yǎng)路費、停車費、過路費、罰單、年審費、保險費、維修費等養(yǎng)車成本,“算下來2000元根本打不住”。為什么無論總量還是人均社會財富均遠不及美國的我們,養(yǎng)車的成本居然會貴過后者呢?具體分析,緣由很多,但從根本上來說,大量普遍存在的“權力(行政)失范”,是養(yǎng)車成本過高的淵藪。
由于早已失去法律依據(jù)(《公路法》)的養(yǎng)路費,其配套行政實施方案遲遲不能“擇機出臺”,不得一年又一年涉嫌“違法征收”;同時,也正因為燃油稅遲遲不能取代養(yǎng)路費,國內公路上哨卡林立的收費站及其昂貴收費,亦無法根本性地裁撤、減少。再看停車費的問題———當前國內城市停車費收費過高,表面上看是私車增長過快而停車場資源供不應求造成的,但深一層看,公共管理、行政規(guī)劃的不到位、不科學,才是真正的要害。
如果說上述這些問題中的“權力失范”,主要表現(xiàn)在“不作為”或“作為不力”上的話,那么,“權力亂作為”導致養(yǎng)車成本高同樣十分普遍。如,時下我們的各種交通違規(guī)處罰本身亂象較多——有些處罰,是因為道路交通標志設置不合理造成的。再就是各種與車輛相關的年審費用。目前我們幾乎凡是與行車有關的證照如車輛的行駛證、司機的駕駛證,都有“年審”這一道關口以及必不可少的收費,而且這一收費往往還有名目繁多的搭車收費,如資料費、體檢費、會員費等等。
當然,把罰款、收費多濫的板子都打在具體罰款收費部門身上,也未必完全合理。因為目前我們的政府機構設置,體系尚未完全理順,一些行政部門的人員辦公經(jīng)費就是靠罰款、收費“養(yǎng)活”的。但是,機構編制不科學,財政撥款難以到位,乃至“政府部門亂收費”本身,何嘗不也是需要注意的權力失范?
[河北維權網(wǎng) 張貴峰 ]
來源: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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