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尊重事實、敬畏法律的同時,講道德、重責任、敢擔當,這是對公眾人物的更高要求
藥家鑫惡意殺人,被依法處死。此案本已了結,卻派生出一起新官司。
藥父藥慶衛(wèi),狀告張顯“侵犯名譽權”。本月29日,雙方將進行證據(jù)交換。由此,引發(fā)了人們新一輪的關注和思考。
張顯,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副教授,藥家鑫案被害人家屬代理人。對于關注藥家鑫案件的人,估計對張顯不會陌生。張顯的微博和博客,一度成為藥家鑫案最主要的消息發(fā)布渠道,其粉絲近8萬人。
當時張顯發(fā)布的大量有關藥家背景的言論猶在耳畔,言之鑿鑿:藥家鑫是富二代、軍二代,藥家很有背景。
如今,這些言論已被證偽。張顯本人被藥慶衛(wèi)告上法庭。張顯稱,這些言論多是轉發(fā)自網(wǎng)友,是自己的一些猜疑,僅用以表達自己和受害者家屬的情感和想法。
“表達情感和想法”,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但決不包括散布和傳播謠言。作為公眾人物,更應該謹言慎行。未經(jīng)證實的傳言,豈能借助網(wǎng)絡,任意傳播?又豈能編造謊言,煽動情緒,制造對立,施加壓力,干預司法?
張顯涉嫌“侵犯名譽”一案,已啟動司法程序,在此不多評價。但是,其中的教訓,值得我們每個人思考。在網(wǎng)絡時代的大環(huán)境下,人人都掌握麥克風的同時,我們的言論邊界在哪里?公眾人物的言論邊界在哪里?
說話要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這是對于我們每個人的最基本要求。決不能為了一己私利,虛構事實、蔑視法律、造謠中傷,暴戾宣泄。否則,社會就變成了唯利是圖的鋼鐵叢林:沒有規(guī)矩,沒有底線,沒有邊界,社會信任蕩然無存,社會結構瀕臨崩潰。
在尊重事實、敬畏法律的同時,講道德、重責任、敢擔當,這是對公眾人物的更高要求。公眾人物受到社會大眾的關注,是社會認知形成與傳播的窗口。由于客觀上起到的示范、引領作用,公眾人物給自己定的言論邊界應該更小、更嚴格,可不能圖口舌之快,胡編亂造。
為了社會的良性運行,也為了每個人都不會成為網(wǎng)絡暴力的下一個受傷者,全社會都應該為營造善意的道德風尚盡一份力,對惡意謠言“零容忍”。這方面,政府責無旁貸,媒體亦應有所擔當。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