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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2010年2月2日,北京律師李莊涉嫌偽造證據(jù)、妨害作證罪案二審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圖為李莊(綠衣)在庭審現(xiàn)場。 中新社發(fā) 重慶一中院 攝
華龍網(wǎng)3月29日20時24分訊(數(shù)字記者 闕影)記者今日從重慶市政府新聞發(fā)言人辦公室獲悉,李莊遺漏罪行經(jīng)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后,已移送重慶市江北區(qū)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此前,2010年2月9日,李莊因犯辯護人偽造證據(jù)、妨害作證罪被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李莊案宣判后,重慶司法機關接到多起舉報,要求追究李莊在代理刑事案件中的違法犯罪行為。
據(jù)悉,江北區(qū)人民檢察院已依法受理。
“李莊案”資料
2009年12月,北京律師李莊被重慶警方刑拘,這位曾經(jīng)為重慶涉黑嫌犯辯護的律師就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李莊偽證案這樣一個重慶“打黑大審判”的衍生案,一時間引來諸多關注。
2009年12月30日,重慶市江北區(qū)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李莊偽證案。法庭上,身為被告人的李莊頻頻向法官和檢察官提出諸如重慶檢察院和法院系統(tǒng)應集體回避、應強制龔剛模等證人出庭等要求。在持續(xù)10余小時的庭審中,控辯雙方針鋒相對,龔剛模究竟有無受到刑訊逼供,是法庭激辯的核心問題之一。
此后,重慶江北法院在2010年1月8日對李莊案作出一審宣判,以辯護人偽造證據(jù)、妨害作證罪判處李莊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一審宣判后,李莊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隨后在2月2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李莊案。7天后,重慶市一中院對律師李莊偽證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維持一審判決的定罪部分,撤銷一審判決有期徒刑2年半的量刑部分,以辯護人偽造證據(jù)、妨害作證罪判處李莊有期徒刑1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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