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wǎng)重慶2月2日電 今日上午9點30分,李莊涉嫌偽造證據(jù)、妨害作證罪案二審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院開庭。
2009年12月18日,江北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李莊辯護人偽造證據(jù)、妨害作證罪向江北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公訴。12月19日,江北區(qū)人民法院立案受理。1月8日,重慶市江北區(qū)法院對北京律師李莊涉嫌偽證案一審公開宣判,李莊被法院以偽造證據(jù)、妨害作證罪案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此后,李莊及其辯護律師向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開庭后,李莊在法庭陳述上訴理由時卻表示:“一審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適用法律得當,判定罪名成立,我撤回上訴理由,先前的上訴理由作廢,但仍堅持上訴!
目前,法庭正在對此案進一步的審理中。
另據(jù)華龍網(wǎng)報道 上午10:44分,審判長在傳喚證人龔剛模上庭時,被告人李莊向審判長申請需要上洗手間,審判長當即表示休庭10分鐘。
在詢問證人龔剛模過程中,李莊辯護律師高子程就龔剛模涉黑案案的部分內容和他是否被刑訊逼供等問題的進行了詢問。在聽完辯護人的問話后,龔剛模多次稱“聽不懂辯護律師在說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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