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停車小便時,自己的車輛因遭其他車輛碰撞而將其撞死。事后,保險公司以司機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第三者”為由,拒絕理賠。近日,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qū)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判決保險公司支付司機家屬11.6萬余元。
2007年7月24日,無錫市順興運輸有限公司的司機陳文華遭遇一起離奇車禍:他在高速公路的應急車道停車小便時,一輛貨車因避讓其他車輛而撞到他的車上,站在車右前方的陳文華竟然被自己的車撞死。事后,由于車輛已經(jīng)購買了第三者責任保險,所以陳文華的家屬與順興公司要求保險公司理賠,但保險公司拒賠。陳文華的家屬與順興公司遂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庭審中,雙方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死者是否屬于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第三者”問題上。法院認為,死者發(fā)生意外事故時處在被保險機動車外,符合第三者的條件。(龔甬鈺 趙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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