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高架橋坍塌:3官員被免 9人被逮捕
中廣網長沙5月20日消息(記者鄧文輝)“5-17”紅旗路高架橋拆除過程中發(fā)生坍塌事故后,湖南省委、省政府,株洲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均要求盡快查明事故原因,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省、市有關部門立即組成了“5-17”事故省市聯(lián)合調查組,廣泛深入地開展調查工作,F(xiàn)經省市聯(lián)合調查組初步調查核實,株洲市建設局局長、黨組書記沈平,株洲市建設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局聯(lián)系該項目的分管領導曾建華,市建設局信息工程辦主任、紅旗路高架橋項目負責人丁威對紅旗路高架橋拆除過程中發(fā)生的坍塌事故,在監(jiān)督管理方面負有重要責任。
5月2 0日,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上述三人依照法定程序,免去黨內外職務。目前,事故責任調查工作還在進一步深入進行中。
中廣網長沙5月20日消息(記者鄧文輝) 2009年5月1 7日株洲市紅旗路待拆除高架橋發(fā)生部分橋體垮塌后,株洲市迅速成立了“5•1 7’’事故刑事責任追究領導小組,并設立了專案組,立即開展對案件的調查工作,現(xiàn)已有9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經查實,4月27日,犯罪嫌疑人程繼昂經湖南南嶺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高育濱同意,在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情況下,以掛靠湖南南嶺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的方式通過招投標程序中得紅旗高架橋爆破拆除工程項目;由南嶺公司委派公司副總經理付新貴作為拆除總技術負責人負責對2 0號至86號及89號到l 08號橋墩實施拆除爆破。
高架橋其余部分,由程繼昂組織程繼輝、黎樹林、張益兵等人進行機械拆除。整個高架橋的拆除由株洲建設監(jiān)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全程監(jiān)理,由禹卓擔任紅旗高架橋拆除工程總監(jiān)理,鄧文輝、劉忠林兩人負責協(xié)助監(jiān)理。在施工監(jiān)理過程中,禹卓等人沒有對程繼昂等人有無機械拆除高架橋資質和相關安全措施予以審查。
5月20日經檢察機關審查,依法批準對涉嫌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程繼昂、程繼輝、周濤、高育濱、付新貴、黎樹林、張益兵、禹卓等9人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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