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偷渡國邊境
三名主犯受懲處
近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一起特大組織偷渡團伙案作出終審判決,主犯林美貴、王少云、譚雪梅等3人分別被以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五年零六個月,并處數(shù)額不等的罰金。
2006年2月至2007年10月間,林美貴犯罪團伙共組織160余人偷渡到西班牙、英國等國家。林美貴組織80人偷越國境,主要負責招收越境人員,獲利9.4萬元;王少云組織44人偷越國境,主要負責招收越境人員,交由他人安排出境,獲利3.5萬元;譚雪梅組織9人偷越國境,獲利5.25萬元。
2007年10月,福州邊防支隊在北京、廈門、福州等地開展抓捕行動,成功破獲公安部邊防局掛牌督辦的這起特大組織偷渡案,抓獲涉案人員88名,其中涉嫌偷渡組織者48名,偷渡人員40名;查獲制假窩點2處,繳獲偽造的各國護照、簽證及其他材料8.8萬余份。(石 訓(xùn))
近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一起特大組織偷渡團伙案作出終審判決,主犯林美貴、王少云、譚雪梅等3人分別被以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五年零六個月,并處數(shù)額不等的罰金。
2006年2月至2007年10月間,林美貴犯罪團伙共組織160余人偷渡到西班牙、英國等國家。林美貴組織80人偷越國境,主要負責招收越境人員,獲利9.4萬元;王少云組織44人偷越國境,主要負責招收越境人員,交由他人安排出境,獲利3.5萬元;譚雪梅組織9人偷越國境,獲利5.25萬元。
2007年10月,福州邊防支隊在北京、廈門、福州等地開展抓捕行動,成功破獲公安部邊防局掛牌督辦的這起特大組織偷渡案,抓獲涉案人員88名,其中涉嫌偷渡組織者48名,偷渡人員40名;查獲制假窩點2處,繳獲偽造的各國護照、簽證及其他材料8.8萬余份。(石 訓(xù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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