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網歡迎您訪問!法律顧問網力圖打造最專業(yè)的律師在線咨詢網站.涉外法律顧問\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商務法律顧問 法律顧問、委托電話: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電話:13932197810 網站客服:點擊這里聯(lián)系客服   法律文書 | 在線咨詢 | 聯(lián)系我們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關鍵字:

律師咨詢電話13930139603

首 頁 | 法治新聞 | 民法顧問 | 刑法顧問 | 普法常識 | 法律援助 | 社團顧問 | 商法顧問 | 律師動態(tài) | 公益訟訴 | 執(zhí)行顧問 | 經典案例 | 法律法規(guī)

國際貿易

知識產權

稅收籌劃

公司事務

土地房產

建筑工程

合同糾紛

債權債務


勞動爭議


醫(yī)療糾紛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顧問 國際貿易 | 銀行保險 | 證券期貨 | 公司法律 | 司法鑒定 | 合同糾紛 | 網絡法律 | 經濟犯罪 | 知識產權 | 債權債務 | 房地產  
專利權  
實習生在實習單位實習時受傷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出處:法律顧問網·涉外m.jeanmcdaniel.com     時間:2009/2/15 0:04:00

實習生在實習單位實習時受傷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廖尚軍訴四川省汽車運輸成都公司、四川省汽車運輸成都公司第四分公司、成都交通學校、何林勞動爭議案
發(fā)布時間:2006-08-30
[本案示范點]
    每年都有大量在校的大中專、職業(yè)技校的學生到相關單位實習鍛煉,實習學生在實習單位實習過程中發(fā)生人身傷亡的事件也時有發(fā)生。在校實習學生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他和用人單位之間沒有建立事實或者法律上的勞動關系。所以,實習生在實習單位實習過程中受到傷害,不能按照勞動法或者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向實習單位提出工傷損害賠償?shù)囊螅擃惏讣粚儆凇秳趧臃ā氛{整的勞動爭議案件,它屬于《民法通則》調整的一般的民事侵權案件。
[案情]
    原告:廖尚軍
    被告:四川省汽車運輸成都公司(以下簡稱“汽運公司”)
    被告:四川省汽車運輸成都公司第四分公司(以下簡稱“汽運四分公司”)
    被告:成都交通學校(以下簡稱“交通學!保
    被告:何林,汽運四分公司職工
    原告廖尚軍訴稱,原告系成都交通學校2001級1班的學生。經學校安排推薦,于2003年9月到被告汽運四分公司參加汽車維修實習。2003年12月26日下午,廖尚軍在實習單位上班工作時,被實習單位的駕駛員何林倒車時撞傷。廖尚軍隨即被送往醫(yī)院救治。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于2003年12月30日認定廖尚軍受傷屬工傷性質。2004年7月27日,成都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廖尚軍的傷殘等級為七級。2004年9月23日,廖尚軍以工傷待遇爭議為由,向成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仲裁。成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雙方未形成勞動關系,該爭議不屬于勞動爭議為由決定終止審理。2004年11月4日,原告向成都市武侯區(qū)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四被告連帶賠償其醫(yī)療費、殘疾賠償金、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71 417.40元。
    被告汽運公司及汽運四分公司辯稱:汽運公司和汽運四分公司對于廖尚軍的受傷沒有過錯,何林倒車符合操作規(guī)范。廖尚軍受傷是因其違反作業(yè)規(guī)則,橫穿試車道所致,其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重大過失,應自行承擔損害后果。廖尚軍主張的租房支出、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營養(yǎng)費、精神撫慰金等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應予駁回,故不同意原告廖尚軍的訴訟請求。被告交通學校未盡到實習教學過程中的組織、管理義務,應就廖尚軍的損害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被告交通學校辯稱:交通學校與廖尚軍間存有教育合同關系,而本案系侵權之訴,交通學校并非侵權行為人,故交通學校并非賠償義務人。廖尚軍對所受損害有過錯,故不同意廖尚軍的訴訟請求。
    被告何林辯稱:被告何林作為汽運四分公司的職工,其系在執(zhí)行職務過程中造成廖尚軍的人身損害,對損害發(fā)生并無過錯,被告何林不應承擔責任。故不同意廖尚軍的訴訟請求。
[審判]
    成都市武侯區(qū)人民法院認為:原告廖尚軍系交通學校的在校學生,基于學校的安排到汽運四分公司實習,是其學校課堂教學內容的延伸。廖尚軍與汽運四分公司間無勞動關系,也未建立實質意義上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間的身份隸屬關系,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受勞動法的調整。廖尚軍在實習單位雖然是因實習受傷,但不能享受工傷待遇,其所受損害應按一般民事侵權糾紛處理。據此,成都市武侯區(qū)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八條、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三十六條之規(guī)定,判決:一、被告汽運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原告廖尚軍償付人身損害賠償金共計32 762.81元。二、駁回原告廖尚軍的其他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50元,其他訴訟費150元,共計200元。由原告廖尚軍負擔50元,被告汽運公司負擔150元。
    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后,當事人均未上訴。該判決已發(fā)生法律效力。
[論證]
    本案關于“在校實習生在實習單位實習期間與實習單位之間未建立實質意義上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間的身份隸屬關系,雙方無勞動關系,其權利義務關系不受勞動法的調整。在校實習生在實習單位實習期間發(fā)生傷亡,應按一般民事侵權糾紛處理”的認定和按人身損害的有關標準給予賠償是正確的。
    現(xiàn)結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法學理論對此問題分析如下:
    一、從在校學生在實習單位實習期間的身份和與實習單位的關系分析,實習生不屬于勞動者
    在校學生到實習單位實習期間,雖然其所處的環(huán)境不在學校,是在實習單位,但其學習內容是課堂教學的延伸,是將課堂教學的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的一種方式,實習的目的是增強實際運用的能力。實習單位僅提供的是實行場所,與實習生之間無身份隸屬關系。實習生在實習單位實習期間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學生,不屬于一般意義上的勞動者。
    二、從勞動部門對適用勞動法的規(guī)定看,實習生不應屬于勞動者
    從勞動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即勞動者事實上已成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并為其提供有償勞動,適用勞動法”和第三條對勞動者的適用范圍,包括三個方面:“(1)國家機關、事業(yè)組織、社會團體的工勤人員;(2)實行企業(yè)化管理的事業(yè)組織的非工勤人員;(3)其他通過勞動合同(包括聘用合同)與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的規(guī)定看,適用勞動法的主體中不包括實習生,即實習生不屬于勞動者。勞動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明確規(guī)定:“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yè),未建立勞動關系”。在校學生并不具備這些“勞動者”的條件。因此,實習的在校學生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
    三、在校學生在實習過程中受傷,不具備工傷保險賠償?shù)闹黧w資格,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的規(guī)定,只有屬于工傷事故的范圍的職工,才能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向用人單位提出工傷損害的賠償請求。根據前面所述,在校學生與實習單位之間建立的不是勞動關系,在校學生在實習單位的身份仍是學生,不是勞動者身份,因此不具備工傷保險賠償?shù)闹黧w資格,他們在實習過程中受傷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四、實習生在實習過程中受傷不受勞動法調整,應按一般人身侵權適用民法通則和有關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處理
    盡管勞動部于1996年10月1日頒布試行的《企業(yè)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 第六十一條“ 到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yè)實習的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中學生發(fā)生傷亡事故的,可以參照本辦法的有關待遇標準,由當?shù)毓kU經辦機構發(fā)給一次性待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向有關學校和企業(yè)收取保險費用”規(guī)定,實習生到實習單位發(fā)生傷亡事故的,可以參照《企業(yè)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 的有關待遇標準執(zhí)行。但隨著《工傷保險條例》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舊的《企業(yè)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已失效,而新的《工傷保險條例》并未就實習生傷亡事故認定及處理作出明確規(guī)定。在這樣的情況下,法官選擇裁判適用的法律時,應當首先在有效的法律體系中尋找,基于前面對實習生身份以及其與實習單位的關系屬性分析,該案以一般人身侵權按照《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處理更為合適。
    本案例的示范作用在于:實習生與實習單位是否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實習生在實習過程中受傷應該如何適用法律?在我國法律目前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在審判實踐中又存在認識不統(tǒng)一的情況下,具有統(tǒng)一認識,統(tǒng)一適用法律的作用。
 
案例編寫人:代萬旭
案例論證人:代萬旭
文章來源:成都市武侯區(qū)人民法院

(聲明:本站所使用圖片及文章如無注明本站原創(chuàng)均為網上轉載而來,本站刊載內容以共享和研究為目的,如對刊載內容有異議,請聯(lián)系本站站長。本站文章標有原創(chuàng)文章字樣或者署名本站律師姓名者,轉載時請務必注明出處和作者,否則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上一篇:小心!十種房子不能租
下一篇:破產程序中租賃權的行使及限制
在線咨詢

姓 名 * 電 話
類 別 郵 箱
內 容 *

聯(lián)系我們
電話: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號:373036737
郵箱:373036737@qq.com
 
點擊排行      
· 視頻驚曝“摸奶門”職高女生在教室...
· Fields of Intell...
· 醫(yī)療糾紛發(fā)生后,向哪個法院起訴?...
· 公有領域素材再創(chuàng)造是否受著作權保...
· 保外就醫(yī)的條件和程序
· 石家莊刑事律師:公安機關辦理刑事...
· 外觀設計專利產品制造與銷售行為辨...
· 大同渾源縣城建局長大肆貪污腐敗 ...
· iphone手機外觀設計糾紛案開...
· 用偉人頭像宣傳,有沒有侵犯肖像權...
· 法律顧問網專利律師簡介
· 律師在線答疑:聚眾斗毆致參加人重...
· 河北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訴訟詳解
· 重慶因車禍引發(fā)群體事件 4輛警車...
·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
· [工傷賠償]沒有領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
· 河北石家莊商標律師:“卡地亞”通...
·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 Contra...
· 非新產品方法專利侵權訴訟原告舉證...
·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與損害賠償方略
· 給情人打欠條,分手后遭索債——2...
· 石家莊知識產權律師咨詢:對百度進...
律師團隊     更多>>
法律顧問網.涉外

法律顧問網.涉外
13930139603
趙麗娜律師

趙麗娜律師
13930139603
趙光律師15605513311--法律顧問網.涉外特邀環(huán)資能法律專家、碳交易師

趙光律師15605513311--法律顧問網.涉外特邀環(huán)資能法律專家、碳交易師
法律專家:楊學臣18686843658

法律專家:楊學臣18686843658
湖南長沙單曉嵐律師

湖南長沙單曉嵐律師
13975888466
醫(yī)學專家頡彥華博士

醫(yī)學專家頡彥華博士
精英律師團隊






法律網站 政府網站 合作網站 友情鏈接  
關于我們 | 聯(lián)系我們 | 法律聲明 | 收費標準
Copyright 2010-2011 m.jeanmcdaniel.com 版權所有 法律顧問網 - 中國第一法律門戶網站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電話: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郵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備08100415號-2
點擊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詢
點擊這里和QQ聊天 網站客服
留言咨詢
聯(lián)系我們
律師熱線: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師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