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試用期違反法律規(guī)定,將會受到哪些處罰?
石家莊勞動爭議律師解答:根據(jù)《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照不同的勞動合同期限,與勞動者約定不同長短的試用期,其最長期限不得超過法律的規(guī)定。 除此之外,法律還規(guī)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用人單位如果違反了上述規(guī)定,擅自設立試用期、延長試用期期限或者增加設立試用期的次數(shù),均屬違法行為,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jīng)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jīng)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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