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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出席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協(xié)商選舉方案 |
出處:法律顧問網(wǎng)·涉外m.jeanmcdaniel.com
時間:2010/8/15 13:58:00 |
臺灣省出席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協(xié)商選舉方案 【分 類】 憲法類 【時 效 性】 有效 【頒布時間】 1992年09月04日 【實施時間】 1992年09月04日 【發(fā)布部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根據(jù)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臺灣省暫時選舉八屆全國人大代表13名,由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臺灣省籍同胞中選出;選舉辦法是,由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臺灣省籍同胞派代表來北京協(xié)商選舉產(chǎn)生。
全國30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中央黨政機關中,現(xiàn)有臺灣省籍同胞34000多人。參加協(xié)商的代表確定為120名。根據(jù)臺灣省籍同胞(包括各地駐軍中的臺灣省籍同胞)的分布情況分配名額,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大常委會負責組織協(xié)商選派(分配方案附后)。
協(xié)商選舉會議定于1993年1月在北京召開,會期約一周。
協(xié)商選舉臺灣省出席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要發(fā)揚民主,醞釀候選人人選時要考慮到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和優(yōu)秀人物,同時要適當注意到中青年、婦女、少數(shù)民族等方面的人選。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guī)定,選舉采用差額選舉辦法和無記名投票的方式。
協(xié)商選舉會議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林麗韞、蔡子民委員負責召集。協(xié)商選舉的具體工作,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辦理。
附:臺灣省出席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協(xié)商選舉會議代表分配方案
臺灣省籍 來京 參加
單 位 同胞人數(shù) 協(xié)商代表數(shù)
。〒(jù)1991年統(tǒng)計)
北 京 市 1701 6
天 津 市 941 4
河 北 省 625 3
山 西 省 127 1
內(nèi)蒙古自治 區(qū) 199 1
遼 寧 省 1425 6
吉 林 省 296 2
黑 龍 江 省 376 2
上 海 市 1596 6
江 蘇 省 1250 5
浙 江 省 1557 6
安 徽 省 837 4
福 建 省 12420 15
江 西 省 1471 6
山 東 省 422 2
河 南 省 514 3
湖 北 省 507 3
湖 南 省 598 3
廣 東 省 1869 6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 416 2
海 南 省 3000 9
四 川 省 674 3
貴 州 省 171 1
云 南 省 369 2
西 藏 自治區(qū) 0 0
陜 西 省 301 2
甘 肅 省 123 1
青 海 省 108 1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 50 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 153 1
中 直 機 關 95 4
國 家 機 關 198 6
解放軍各總部 85 3
總 計 34474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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