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破壞婚姻關系罪魁禍首,很多家庭因此而解散。然而,向被告人杜某這樣為教訓妻子而砍掉妻子一只手的情況聞所未聞。日前,被告人杜某因其故意傷害罪,被河南省扶溝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被告人杜某與被害人王某系夫妻,兩人同在扶溝縣韭園鎮(zhèn)新遠蔬菜園區(qū)工作。2008年8月8日,二人因為生活瑣事發(fā)生口角,繼而冷戰(zhàn)。當晚飯后,被告人杜某獨自喝酒。8月9日凌晨1時許,從廚房拿把菜刀將正在睡覺的妻子王某的左手砍掉,而后逃跑。事后被告人杜某的家人積極為被害人王某治療,王某的傷情現(xiàn)基本痊愈。不堪忍受流離失所的杜某于2009年8月31日到扶溝縣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取得了妻子王某的諒解。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杜某因為瑣事與受害人發(fā)生糾紛,致受害人重傷,其行為符合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構成了故意傷害罪。鑒于被告人杜某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實,系自首,且事發(fā)后其家人積極為受害人治療,其投案自首后向受害人賠情道歉,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遂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