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飯碗與老板上床 拍艷照敲詐成囚犯
作者: 梁志明
為了保住自己的“飯碗”,年過三十的郭鳳毓不惜與老板上床,然后趁機拍下裸照,想以此為把柄,逼老板就范,還可以向?qū)Ψ剿饕恍┭a償什么的。只可惜機關(guān)算盡太聰明,郭鳳毓沒有想到,她的行為已觸犯刑律。日前,上海市長寧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郭鳳毓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被告人郭鳳毓原籍湖北,在上海打工已十年有余。去年夏天,經(jīng)人介紹來到座落于本市長寧區(qū)的一家影視制作公司工作,但未簽勞動合同。老板夏先生是一位年過六旬、離異的單身男人。不久,公司又新招聘了一位年僅二十余歲年輕姑娘小玉擔任前臺接待。八月的某一天,小玉告訴她:因為不肯與老板談朋友,老板借故把她開除了。原來,小玉與老板夏先生早在一年前網(wǎng)上聊天時已經(jīng)相識,夏先生也坦誠地告訴了他的實際年齡,并曾提出想和她談朋友,小玉姑娘一直是含糊其辭,也未加以拒絕。后來因為找不到工作,便來到夏先生的公司。夏先生屢次想和她親熱,小玉姑娘都以“慢慢來”作為托詞,對夏先生的好意婉言拒絕,因此被炒了魷魚。所謂“兔死孤悲”,聽了小玉的哭訴,被告人郭鳳毓馬上聯(lián)想到自己,因為夏先生也表示過對她的好感。她想:如果不想點辦法對付,可能下一個被開除的就是她了。自作聰明的她于是心生一計。她讓小玉姑娘不要走,她倆聯(lián)合演一出好戲,抓住老板的把柄,老板就不敢隨意地處置她們了。
當天晚上,被告人郭鳳毓事先和老板進行了聯(lián)系,表示小玉姑娘想通了,愿意和他“談朋友”。于是三人在外面共進晚餐以后,一同回到公司老板的臥室內(nèi)。小玉表示同意和老板過一下“夫妻生活”,兩人便在床上親熱,被告人郭鳳毓便用手機拍下這些裸照。后小玉姑娘表示自己還是處女,不懂男女之間的事,要被告人郭鳳毓進行示范。郭鳳毓便與小玉姑娘換了一下,在床上與老板繼續(xù)親熱,小玉便在旁偷偷地拍照。不料最后被老板發(fā)現(xiàn),大家不歡而散。后被告人郭鳳毓多次聯(lián)系老板夏先生,以她丈夫發(fā)現(xiàn)裸照要找夏先生麻煩為由進行要挾,強行索要得人民幣一萬元及價值人民幣近五千元的索尼數(shù)碼攝像機、富士數(shù)碼照相機各一臺。夏先生無奈之下,向公安機關(guān)報案,公安機關(guān)迅速將被告人郭鳳毓捉拿歸案。由于小玉姑娘未利用裸照進行敲詐,司法機關(guān)未對她進行追究。
長寧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郭鳳毓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威脅、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被害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依法應(yīng)予懲處。被告人郭鳳毓當庭辯解夏先生是自愿將財物送給她的,與法院查明的事實不符,故對她的辯解不予采納。
綜上,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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