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雖然是虛擬世界,但網友的發(fā)言惡語相向,在無法找到“肇事者”的情況下網站是否要承擔責任?昨天,河南大河律師事務所的王永建律師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通過法律渠道為自己討回了公道。
表達觀點遭遇辱罵
王永建說,在今年年初,他在商都網的BBS“實話實說”板塊中看到一名網友需要法律咨詢幫助,他就在網絡上以網名王奕對這名網友所提的問題進行了解答,然而令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當王永建在網上做過解答后,他的法律觀點遭到了該版版主的不滿。
2月8日,商都網一名ID是“魚的Ω眼淚”的網友在“實話實說”板塊中開始對王永建進行詆毀、誹謗,并將他的姓名、工作單位及移動電話公布于該板塊。同時,該網友利用其版主身份又誘導網友對王永建進行惡意攻擊,之后相繼有網友跟帖,其中有“律師打老婆?還要告別人?中國法律界怎么出來這種殘次品”等等。
要求網站刪帖遭拒
發(fā)生該事件之后,王永建立即向商都網值班熱線反映此情況,希望刪除對自己惡意攻擊的帖子,但商都網值班人員卻以版主方的帖子合乎商都網發(fā)帖規(guī)則、所公布的王永建的個人信息也是在網上搜索而得、領導放假等理由推托。
在春節(jié)長假后,王永建又與商都網進行聯(lián)系,值班人員仍然以種種理由推托。截至今年2月15日12時59分,對其侮辱誹謗的帖子點擊數(shù)已達一萬五千余人次。
王永建認為,網站有義務對攻擊人身的言論進行管理,應當對網友的發(fā)言進行事前審核,事后監(jiān)督,在發(fā)現(xiàn)不良帖子后應該及時進行刪除,消除影響。但他在明確告知網站后,他們仍然不刪除這些言論,正是因為商都網管理不善導致自己名譽受損,4月18日,王永建將商都網起訴到鄭州市金水區(qū)人民法院,請求判令商都網刪除對他侮辱誹謗的帖子,賠禮道歉,并支付精神撫慰金20000元。
網站不為網友言論擔責?
在王永建起訴后,商都網才在5月9日對網上的侮辱性語言進行了屏蔽或刪除。
在6月10日開庭審理時,商都網的代理律師辯稱:商都網不是侵權主體,只是為網民提供了一個免費的言論交流平臺,網站與網民沒有任何隸屬關系,網友個人的言論不能代表網站觀點,網民在網站上發(fā)表觀點,如果違背了我國法律、法規(guī)需要承擔責任的話,也應該由行為人負責,網站不應對網民發(fā)表的意見承擔責任。而且在本案中,商都網對網友不尊重的帖子及時進行了刪除或屏蔽,盡到了管理者應盡的義務。被告主觀上沒有侵權的過失,也沒有實施侵權行為,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網站應保護公民合法權益
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公民享有名譽權,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根據(jù)雙方舉證,在商都網BBS上發(fā)布有原告?zhèn)人信息及針對原告進行侮辱的帖子,本案中網友跟帖很多都存在對原告批評、辱罵的字句,將原告?zhèn)人信息公開于該論壇中,直接導致了原告名譽的降低,構成了對原告的名譽侵權。
根據(jù)《互聯(lián)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guī)定》及《互聯(lián)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被告作為互聯(lián)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按照規(guī)定加強其經營的網站的檢查,對于網站上出現(xiàn)的侵害原告合法權益的信息及時刪除。被告是曾刪除部分帖子,但大部分帖子并未刪除,直至2008年5月9日才予以刪除,降低了原告的社會評價,給原告造成了一定影響。被告在其網站的經營管理上存在一定過錯,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法院進行了判決,要求被告在商都網BBS“實話實說”板塊賠禮道歉一周。賠償原告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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