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知識產權律師:怎樣判定網絡作品的抄襲?如何固定證據?
抄襲是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有的抄襲是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的復制他人作品,有的抄襲是經改頭換面后將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獨創(chuàng)成份竊為己有。判斷網絡作品的抄襲與判斷傳統(tǒng)作品的抄襲沒有實質性的區(qū)別,如果兩個網絡作品在整體或局部的表達上相同或實質性相似,并且可以排除各自獨立創(chuàng)作的可能(被控侵權人接觸過在先作品的事實可排除其獨立創(chuàng)作的證據),那么,在后的網絡作品通常可以認定為抄襲在先的網絡作品。以文字作品為例,如被控侵權作品和著作權人的作品之間成段吻合是難以用巧合搪塞的。需要注意的是,被控侵權人可能以雙方作品相似部分沒有獨創(chuàng)性或落入公有領域為由進行抗辯。
著作權只保護作品的表達,不保護作品的思想,這是著作權法的基本原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判斷兩個網絡作品是否在表達上存在相同或實質相似,不能狹隘的理解為只有具體措辭相同或實質相似才能認定為表達相同或實質相似。如果兩部作品所使用的題材、案例、結構和內容基本相同,只是語言、措詞不太一樣,仍然有可能判定侵權。當然,這比起判斷單純的措辭是否相同或相似,難度更大一些,也更富有爭議和辯論的空間,需要結合具體的案情才能更好的判斷。
司法程序采用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訴訟中應當由原告對被告的侵權行為舉證。要證明被告網站上存在侵權作品,原告最好以公證的方式保存原始證據。由于數字證據隨時可能被改變或泯滅,公證網頁信息通常是必不可少的。雖然北京市海淀區(qū)法院等設備條件好的法院可以現場登錄互聯網查看網頁信息,但誰也不能指望被告一直把侵權信息保留到開庭。
網頁公證是實踐性強、對經驗要求較高的具體工作。網頁公證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細節(jié),一旦疏忽就可能被被告猛烈攻擊,甚至推翻公證書的證據效力。首先,網頁公證應該在公證處的電腦上進行。如果僅僅是在公證員監(jiān)督下在當事人計算機上進行網頁公證,無法排除當事人通過技術手段把相關網址預先指向計算機內部或其他局域網、因特網地址。
同時,如果侵權信息出現在被告網站的深層網頁(或子網頁)上,不能圖省事直接打開該侵權網頁,而應該從網站首頁(或主頁)逐步打開到目標網頁,并對所有步驟做好公證。否則,被告可能以目標網頁的鏈接不對外公開作為抗辯。網頁公證重要的注意事項還有很多,難以在這里全面列舉。建議原告聘請知識產權方面的專業(yè)律師代為公證,不要因為證據沒做好而遭到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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